選課流程

必修課

  • 依班級安排必修課,並鍵入在個人選課電腦資料。
  • 必修課每班人數上限60人(不含重修生)欲換班者請於開學第一週依公告時間至系辦辦理,每班可轉出10名學生為原則。
  • 第二學期:非重大因素不能換班
  • 註:重修人數過多可加開重修班。

選修課

  • 各班人數上限60名。
  • 電腦選課結束後仍有餘額,可於人工加退選日依排隊先後順序加選。
  • 若授課教師執行開學一週內未到課者逕行退選時,老師可直接加選到課學生。

重修

請於加退選結束前,直接到系辦公室登記。

本系課程電腦加退選結束前一定要到課,未到課者,授課教師得逕行退選!


選課注意事項及方式-大學部

110.05.11

學分

  1. 畢業學分為128學分。
  2. 畢業學分除必修學分外,一般經濟組指定選修學分至少需修畢24學分。產業經濟組指定選修學分至少需修畢27學分。
  3. 大一到大四每學期學分上限為28學分。
  4. 大一至大三每學期學分至少需12學分,大四至少修習9學分。
  5. 書法、大四、大三體育、大二軍訓皆不列入畢業學分。
  6. 自110學年度起,選修體育選修課程 (2節課1學分)列入畢業學分至多以2學分為限。
  7. 學年課只修習一學期,學分數可列入計算。(自105學年度起實施)
  8. 選修本校進修部課程均不列入畢業學分!例外:大學部通識課程可到進修部修課。
  9. 綜合專題研究及產業個案專題,只能選一班!
  10. 若是大四想實習,記得要提早完成必修及選修課程。

擋修

  1. 經濟學原理上學期未修畢,不得修個體經濟學。
  2. 經濟學原理下學期未修畢,不得修總體經濟學。
  3. 學年課上學期未達50分,不得修下學期。

其他

  1. 各班人數上限60名(不含重補修生)。
  2. 本系選修課人數上限60人,請直接上網選課。
  3. 本系選修課不受理教師簽名選課,一律由電腦選課。
  4. 本系課程電腦加退選結束前一定要到課,未到課者,授課教師得逕行退選。
  5. 本系指定選修課可至外系選修同名稱之課程,同樣可列入指定選修學分數。請注意學分數不得低於本系課程。
  6. 選課前請上網參閱課程大綱。
  7. 選修外系科目,請向開課系所詢問選課方式。
  8. 大四同學請主動核對畢業學分數,以免造成學分不足,無法如期畢業之遺憾。
  9. 重修科目可至其他系選修同學分同課程名稱之科目。
  10. 非專開給大四同學的必修課程,不能舉行畢業考,請參加期末考試。
  11. 本系大四學生,大四上學期低修學分數不得低於6學分
    本系大四學生,大四下學期低修學分數不得低於3學分。
    自109學年度起實施,惟選修實習課程並於學期間實習者不受此限。
  12. 本系大一~大三低修不得低於9學分(含)。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