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 / 雙主修

雙主修申請時機

每學期開學時,請注意教務處公告時程。

申請資格

各學系學生得自二年級上學期起申請修習雙主修。

如何申請

本系雙主修線上申請即通過。

學分計算

修讀雙主修學生,除修滿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外,並應修滿加修學系全部專業(門)必修科目與學分,始可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前項加修學系全部專業(門)必修科目與學分係以申請修讀學年度加修學系當年度大一入學新生適用之必修科目表為原則。修讀加修學系學分,應在本學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之。

*本系學生修習雙主修學分完成後可同時認列本系應修之其他選修學分(19學分)。

雙學位證明

不另外發給證明文件,會在畢業證書上加註已完成之 「雙學位名稱」。

一般經濟組雙主修必修科目表

必修學分—57學分

科目名稱學分數
經濟學原理3-3
微積分3-3
會計學3-3
個體經濟學3-3
總體經濟學3-3
經濟數學3-0
統計學3-3
貨幣銀行學3-3
公共經濟與政策3-0
財稅理論與政策0-3
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3-0
國際金融3-0

產業經濟組雙主修必修科目表

必修學分—54學分 

科目名稱學分數
經濟學原理3-3
微積分3-3
會計學3-3
個體經濟學3-3
總體經濟學3-3
經濟數學3-0
統計學3-3
組織與經濟3-0
產業經濟學(一)3-0
產業經濟學(二)0-3
產業分析0-3
產業發展與政策3-3

大學部 / 輔系

輔系申請時機

每學期開學時,請注意教務處公告時程。

申請資格

各學系學生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修習輔系。

如何申請

本系輔系線上申請即通過。

學分規定

除了本科系的必修、選修學分外,額外再加修20-30學分之專業科目,詳細修課學分要看您選擇哪個科系,若有疑問請洽對方系辦。

輔系證明

不另外發給證明文件,於畢業證書上加註已完成之『輔系名稱』。
*本系學生修習輔系的學分至多可認列本系應修之一般選修12學分。

一般經濟組輔系必修科目表

*輔系畢業資格學分數—24學分
*個體經濟學或總體經濟學如獲抵免,請自行選擇本系二到四年級之必修科目,補足學分數。

科目名稱學分數備註
先修經濟學6不列入輔系學分
必修個體經濟學6
必修總體經濟學6
選修自行選擇修習本系二到四年級必修學分12

產業經濟組輔系必修科目表

*輔系畢業資格學分數—24學分
*個體經濟學或總體經濟學如獲抵免,請自行選擇本系二到四年級之必修科目,補足學分數。

科目名稱學分數備註
先修經濟學6不列入輔系學分
必修個體經濟學6
必修總體經濟學6
必修產業經濟學(一)3任選四科,學分需達12學分
必修產業經濟學(二)3任選四科,學分需達12學分
必修產業分析3任選四科,學分需達12學分
必修組織與經濟3任選四科,學分需達12學分
必修政府與企業3任選四科,學分需達12學分

大學部 / 暑修

申請時機

每年6月中下旬,申請上期(7月份的課程代表上學期的課)
每年7月中下旬,申請下期(8月份的課程代表下學期的課)
(正確時間以學校課務組公布為準)

申請資格

重、補修學生都可以申請。
需額外繳交學分費。

如何申請

至教務處課務組登記選課。
課表可以從學生系統的加選課程裡面查詢。


大學部 / 微學分學程

申請時機

每學期開學時,請注意教務處公告時程。

申請資格

外系學生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即可申請修習微學分學程。

如何申請

自110學年度起改為線上申請(無須再列印申請單並至各單位簽核),登記申請後即通過。

課程學分表

在規定修業期限內,未修滿學分學程應修科目者,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以二年為限。

課程名稱必修學分數說明
經濟學原理必修6
個體經濟學必修3第一學期
總體經濟學必修3第一學期

應修之學分學程科目與本科系科目相同者該科目得於免修。需另補修其他課程,可補修課程如下表:(自由選擇)

課程名稱學分數說明
個體經濟學3 第二學期
總體經濟學3第二學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