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經濟學系社會科學院20屆畢業系友獎助金執行辦法
民國105年3月11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獎學金由本系20屆畢業系友集資捐贈。
第二條 本獎學金以提供碩士生獎助金為主。
第三條 申請人資格:碩士生第一年生及第二年生均可申請(含五年一貫生)。
第四條 申請時間:每學年開學日起一週內提出申請;第一年生工作時程從10月1日到9月30日止,第二年生工作時程從10月1日到7月31日止。
第五條 獎助金名額:2名。
第六條 獎助金金額:每月8000元。
第七條 獲得獎助之同學職責:
- 一名專責20屆系友聯繫與活動相關事宜。
- 一名需協助本系系友連絡工作、系友會業務及網頁經營。
- 與所指定之業界輔導老師保持連絡並定期會面。
- 定期輔導指定之優秀學士班高年級生2~3名。
- 視需要協助經濟學系教師教學工作。
第八條 申請程序:申請人填妥申請書,提交至經濟學系辦公室。
第九條 經濟學系彙整申請資料後,交予本獎助金遴選委員審核。
第十條 本獎助金遴選委員由經濟系系主任、何若珍老師及20屆畢業系友推薦 一名代表組成。
第十一條 本獎學金經費由經濟學系發展基金按月支付。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獎學金頒發人得於三個月前,通知東海大學經濟系變更獎助金頒發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