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計畫獎助學金
申請條件及名額
- 申請條件:限經濟系大一學生
- 名額:10名
遴選時程
申請時程
- 大一同學於下學期第一週繳交申請書面資料。
- 大一下學期開學第二週進行面試,遴選出10名聚光生,備取 2-3 名。
審查方式分為書審及面試
- 書審–大一上成績單及大一上經濟學原理學習心得(1000字以內)
- 面試–大一下開學第二週的星期五進行面試
遴選方式
- 書審佔50%(學習成績20%、經濟學原理學習心得30%)
- 面試佔50%(口語溝通能力25%、邏輯思維能力25%)
聚光計畫獎助金發放
- 每月獎助金7000元。
- 大一下學期:發放4個月。
- 大二上學期:發放4個月。
- 大一下學期結束後進行考核,考核通過者,可續發獎助金,每一梯次為期2個學期。
聚光計畫內容
執行週次: 3-16週
聚光生於大一下學期及大二上學期需執行下列培育項目:
- 讀書會:每週一次,一次兩小時,每月輪流一名老師負責指導,由當月負責老師指定當月閱讀書籍。
- 自主學習:內容包括知識分享、資料處理等。每週一次,一次兩小時,每月輪流一名老師負責指導,月初時說明本月主題及實施方式,月底聚光生提交個人學習成果。
- 值班時數:一個禮拜2小時(大數據中心或系圖),由系辦協助排班。
退訓機制
| 出席狀況 | 請假:每學期請假次數以2次為限,每8週考核一次,請假 超過2次以上,即退訓,次月起不再發獎助金 |
| 曠課:不得無故曠課,曠課一次即退訓,次月起不再發獎助金 | |
| 學習成果 | 任一次成果報告缺繳即退訓,次月起不再發獎助金 |
